2021/07/27 15:22 [一般公告]110-1跨研所新生須知暨繳費通知(適用全年級)

新生請預先詳閱「110學年度新生入學專區」 及「110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註冊須知」(會開啟下載)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日:9/20(適逢中秋節;9/22正式上課)

 

*本公告所有時程皆已整理於本所官網上方《重要連結》→《跨研所行事曆》中方便查找,

如已使用個人GOOGLE日曆,可於日曆左下方「其他日曆」點選「+」→「訂閱日曆」→輸入mm.fju.edu.tw_6jls9j1of9hq1d3es1qfaj3tuc@group.calendar.google.com

即可匯入您的GOOGLE日曆。除重要選課時程外,亦有演講訊息等資訊。

 

一、請以學號登入「台新學雜費入口網」下載繳費憑單(依憑單說明方式繳費),並於「學籍電子註冊系統」開放期間確認註冊狀況。

 

新生:110 年8 月 17 日起開放下載繳費憑單。

舊生:110 年8 月 01 日起開放下載繳費憑單。

 

※延修生:先行繳納雜費基準半額並辦理註冊(收費定義及標準詳見學雜分費專區之系統公告)。待學期開學選課及確認學分數後,若修讀9 學分(含)以下,另行繳納學分費;若修讀10 學分(含)以上另行繳納全額學雜費之差額

 

※大陸地區學生:得於抵臺後下載列印繳費憑單至金融機構以新臺幣繳費。

 

110 年9 月15 日為繳費截止日,為維護同學自身權益,請同學完成繳費後確認繳費狀態(已銷帳>即繳費成功,可列印收據存查)。

 

※繳費注意事項

(1)相關繳費公告及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校「學雜分費專區」。

(2)補註冊:繳費截止日後繳費者,須進行補註冊程序,待「台新學雜費入口網」繳費狀態為已銷帳後,隔天會批次補註冊或須個別補註冊,請同學後續再查詢「學籍電子註冊系統」確認註冊狀況。

(3)學雜/學分費(含語言實習費)未繳清者,依輔仁大學學則第十條:已完成註冊手續之學生,若有依規定應向學校繳納之學分費、實習費或其他費用尚未繳清者,次學期不得註冊;若為應屆畢業生,則暫不核發學位證書。

 

 

二、 應繳交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學生:

(一) 修習輔系及學分學程單獨開班課程學生。

(二) 師資培育中心學生。

(三) 修習語言實習課程學生。

(四) 延修生修習9學分(含)以下學生。(如修習10(含)學分以上,應繳交全額學雜費(跨校及跨國修習學分合併計算在內))。

(敬請注意:赴師大修課之學分亦包含在9學分範圍內)

(五)碩博、碩專班生學分費依學籍所屬碩博、碩專班標準收取,若碩博及碩專班學生跨修之學分不做為本系、所承認之必、選修學分時,以開設課程單位之收費標準,收取學分費,惟須由本系、所於公告學分費繳交開始日前一週出具證明並繳交至出納組俾便辦理。

(六) 碩博及碩專班學生得於開學第一週以人工加退選申請單經系所主任簽核後至體育室辦理體育課程加選(限1學分選修課:DATP3),其成績與學分只登錄而不列入該學期成績合併計算;未交全額學雜費之碩博及碩專班學生修讀體育課程另需繳交2學分費。

 

三、 各項收費標準、各學制學分費(語言實習費)、雜費繳費憑單請參閱總務處「學雜分費專區」公告。

 

四、 各學制學分費(語言實習費)、加選學分學雜費,於110.11.03~110.11.17至輔大首頁/學雜分費專區/繳費平台/「台新學雜費入口網」下載繳費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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